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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农村整体土地使用权历程中涉及的税收问题
2015.11.19

  整体土地使用权是农村整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以及切合执法划定的其他组织和小我私家在执法划定的规模内对整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用益物权。包括农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州里企业用地使用权、墟落公益用地使用权。那么 ,在取得农村整体土地使用权的历程中又涉及到哪些税种呢 ?且听小编逐一道来:
       一、土地使用税
  财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整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56号)划定 ,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规模内现实使用应税整体所有建设用地、但未治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 ,由现实使用人缴纳土地使用税。上述整体土地是指未由国家征用并治理出让等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 ,包括单位或小我私家以整体土地所有权和整体土地使用权两种形式拥有的整体土地。
  凭证《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第一条划定:以出让或转让方法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 ,应由受让方从条约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条约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 ,由受让方从条约签署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划定:在都会、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规模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小我私家 ,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 ,应当遵照本条例的划定缴纳土地使用 ?杉 ,农村不在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规模 ,因此对单位或小我私家在农村取得整体土地不征收土地使用税。
       二、契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7年第224号)第一条划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衡宇权属 ,遭受的单位和小我私家为契税的纳税人 ,应当遵照本条例的划定缴纳契税。第二条划定 ,本条例所称转移土地、衡宇权属是指下列行为:(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 ,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流 ;三)衡宇生意 ;(四)衡宇赠与 ;(五)衡宇交流。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 ,不包括农村整体土地承包谋划权的转移。
  因此 ,除农村整体土地承包谋划权的转移外 ,农民整体所有的土地权属转让和农村衡宇权属转移 ,应按划定征收契税。契税应由受让、购置、受赠、交流等方法取得土地、衡宇权属方缴纳。
       三、印花税
  凭证《财务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62号)文件的划定 ,对土地使用权出让条约、土地使用权转让条约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

  别的 ,在征用农村整体土地使用权的历程中 ,往往支付给农户响应的青苗赔偿费、拆迁赔偿款和土地赔偿款。那么支付农户的青苗赔偿费、拆迁赔偿款和土地赔偿款是否要扣缴小我私家所得税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我私家取得青苗赔偿费收入征免小我私家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发[1995]79号)划定:“州里企业的职工和农民取得的青苗赔偿费 ,属莳植业的收益规模 ,同时 ,也属经济损失的赔偿性收入 ,因此 ,对他们取得的青苗赔偿费收入暂不征收小我私家所得税。”
  财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衡宇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45号)第一划定:“对被拆迁人凭证国家有关城镇衡宇拆迁治理步伐划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赔偿款 ,免征小我私家所得税。”第二条划定“对拆迁住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 ,对购房成交价钱中相当于拆迁赔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 ,成交价钱凌驾拆迁赔偿款的 ,对凌驾部分征收契税。”
  《财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都会和国有工矿棚户区刷新项目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42号)第五条划定:“小我私家取得的拆迁赔偿款及因拆迁重新购置安顿住房 ,可按有关划定享受小我私家所得税和契税减免。”
  从上述政策规则可以看出 ,农民收到的青苗赔偿费、拆迁赔偿款和土地赔偿款是免小我私家所得税。

 

作者: 陈宜婷 方敬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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