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政府部分会给切合特定条件的企业提供一些财务性资金,其中部分资金属于有专门指定用途或特殊用途的专项用途财务性资金,以此来支持相关企业生长、勉励其立异。企业在收到这些专项用途财务性资金后,怎样举行税务处置惩罚也是摆在企业财务职员眼前的一道难题,若是处置惩罚不当则会给企业带来不须要的涉税危害。
本文就专项用途财务性资金的企业所得税相关税收政策及申报表填报要点给各人做一个简要的先容。
专项用途财务性资金的看法及规模
财务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泉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分的财务津贴、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州财务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退却、先征后返的种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划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
专项用途财务性资金,是国家或有关部分或上级部分下拨行政事业单位具有专门指定用途或特殊用途的资金。
国务院划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务、税务主管部分划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务性资金。
专项用途财务性资金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的条件
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务部分及其他部分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务性资金,凡同时切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盘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划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二)财务部分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分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治理步伐或详细治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爆发的支出单独举行核算。
专项用途财务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置惩罚
■ 专项用途财务性资金取得时
企业取得的州财务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送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昔时收入总额。
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务、税务主管部分划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务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盘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企业凭证市场价钱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效劳等,凡由政府财务部分凭证企业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效劳的数目、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所有或部分资金支付的,应当凭证权责爆发制原则确认收入。除上述情形外,企业取得的种种政府财务支付,如财务津贴、津贴、赔偿、退税等,应当凭证现实取得收入的时间确认收入。
■ 专项用途财务性资金爆发支出时
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用度,不得在盘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盘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盘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 专项用途财务性资金爆发结余时
企业将切合条件的财务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置惩罚后,在5年(60个月)内未爆发支出且未缴回财务部分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分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务性资金爆发的支出,允许在盘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专项用途财务性资金支出能否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依据相关政谋划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浅易计税要领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整体福利或者小我私家消耗的购进货物、劳务、效劳、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效劳;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制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牢靠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效劳;
(四)国务院划定的其他项目。
另外,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效劳、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切合执法、行政规则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分有关划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专项用途财务性资金支出不属于政谋划定的不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情形,若爆发的支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则可以抵扣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专项用途财务性资金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填报事项
一、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涉及表单
◆《纳税调解项目明细表》(A105000)第8、9行:
不切合不征税收入条件的专项用途财务性资金纳税调解项目的纳税人直接填写第8行。
◆《专项用途财务性资金纳税调解明细表》(A105040):
本表适用于爆发切合不征税收入条件的专项用途财务性资金纳税调解项目的纳税人填报。详细填报说明如下:
1.第1列“取得年度”:填报取得专项用途财务性资金的公历年度。第5行至第1行依次从6行往前倒推,第6行为申报年度。
2.第2列“财务性资金”:填报纳税人响应年度现实取得的财务性资金金额。
3.第3列“其中:切合不征税收入条件的财务性资金”:填报纳税人响应年度现实取得的切合不征税收入条件且已作不征税收入处置惩罚的财务性资金金额。
4.第4列“其中:计入今年损益的金额”:填报第3列“其中:切合不征税收入条件的财务性资金”中,会计处置惩罚时计入今年(申报年度)损益的金额。本列第7行金额为《纳税调解项目明细表》(A105000)第9行“其中:专项用途财务性资金”的第4列“调减金额”。
5.第5列至第9列“以前年度支出情形”:填报纳税人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置惩罚的切合条件的财务性资金,在申报年度的以前的5个纳税年度爆发的支出金额。前一年度,填报今年的上一纳税年度,以此类推。
6.第10列“支出金额”:填报纳税人历年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置惩罚的切合条件的财务性资金,在今年(申报年度)用于支出的金额。
7.第11列“其中:用度化支出金额”:填报纳税人历年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置惩罚的切合条件的财务性资金,在今年(申报年度)用于支出计入今年损益的用度金额,本列第7行金额为《《纳税调解项目明细表》(A105000)第25行“其中:专项用途财务性资金用于支出所形成的用度”的第3列“调增金额”。
8.第12列“结余金额”:填报纳税人历年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置惩罚的切合条件的财务性资金,减除历年累计支出(包括用度化支出和资源化支出)后尚未使用的不征税收入余额。
9.第13列“其中:上缴财务金额”:填报第12列“结余金额”中向财务部分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分缴回的金额。
10.第14列“应计入今年应税收入金额”:填报企业以前年度取得财务性资金且已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置惩罚后,在5年(60个月)内未爆发支出且未缴回财务部分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分,应计入今年应税收入的金额。本列第7行金额为《纳税调解项目明细表》(A105000)第9行“其中:专项用途财务性资金”的第3列“调增金额”。
◆《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解明细表》(A105080):
专项用途财务性资金资源化支出,通过《资产折旧、摊销情形及纳税调解明细表》(A105080)举行乃岚调解。
二、详细填报案例(仅列示《专项用途财务性资金纳税调解明细表》(A105040)填报数据)
(一)填报案例1——专项用途财务性资金支出不思量增值税进项税额
A公司2018年和2023年划分从某市级科技主管部分取得专项用途财务性资金300万元和100万元,均一次性计入取适昔时的营业外收入。A公司均已取得某市级科技主管部分拨付专项用途财务性资金的文件,上述两笔资金均有专项资金治理步伐,A公司对上述两笔资金以及两笔资金爆发的支出划分单独举行核算。2018年度-2023年度资产使用情形见下表(单位:元):
1.案例剖析
A公司均已取得某市级科技主管部分拨付专项用途财务性资金的文件,上述两笔资金均有专项资金治理步伐,A公司对上述两笔资金以及两笔资金爆发的支出划分单独举行核算。同时知足3个专项用途财务性资金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的条件,在盘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不得在盘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A公司2018年度取得的专项用途财务性资金3,000,000.00元,阻止2023年度已使用2,800,000.00元,结余200,000.00元。凭证政谋划定,A公司2018年度将该资金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置惩罚后,在5年(60个月)内未爆发支出且未缴回财务部分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分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2023年度)的应税收入总额。
A公司2023年度取得的专项用途财务性资金1,000,000.00元,2023年度使用600,000.00元(用度化400,000.00元,资源化200,000.00元),结余400,000.00元(可以在2024年度-2027年度继续使用)。
2.《专项用途财务性资金纳税调解明细表》(A105040)填报数据见下
(二)填报案例2——专项用途财务性资金支出思量增值税进项税额
A公司2023年收到某市财务局拨付的B项目资金25,000,000.00元(已取得某市财务局拨付B项目资金的文件,且取得B项目专项资金治理步伐),A公司通过“递延收益”科目专项核算该项拨款的收支情形。2023年结转营业外收入10,835,000.00元,用度化支出金额10,835,000.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计入损益金额9,838,900.00元,进项税额金额996,100.00元),结余14,165,000.00元。
1.案例剖析
A公司已取得某市财务局拨付B项目资金的文件,且取得B项目专项资金治理步伐,通过“递延收益”科目专项核算该项拨款的收支情形。同时知足3个专项用途财务性资金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的条件,在盘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不征税收入用于的用度化支出,不得在盘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A公司2023年收到某市财务局拨付的B项目资金25,000,000.00元填写到“其中:切合不征税收入条件的财务性资金-金额”;结转营业外收入10,835,000.00元填写到“其中:切合不征税收入条件的财务性资金-其中:计入今年损益的金额”;用度化支出金额10,835,000.00元填写到“今年支出情形-支出金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计入损益金额9,838,900.00元填写到“今年支出情形-其中:用度化支出金额”;结余14,165,000.00元填写到“今年结余情形-结余金额”。
2.《专项用途财务性资金纳税调解明细表》(A105040)填报数据见下
3.问题讨论
就本案例来说:A公司2023年收到某市财务局拨付的B项目资金25,000,000.00元,昔时爆发专项用途财务性资金支出10,835,000.00元(已经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996,100.00元,计入损益金额为不含税金额9,838,900.00元),扣除支出金额后资金结余金额为14,165,000.00元。
《专项用途财务性资金纳税调解明细表》(A105040)填表说明中明确,“今年支出情形-其中:用度化支出金额”填报纳税人历年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置惩罚的切合条件的财务性资金,在今年(申报年度)用于支出计入今年损益的用度金额,“今年结余情形-结余金额”填报纳税人历年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置惩罚的切合条件的财务性资金,减除历年累计支出(包括用度化支出和资天性支出)后尚未使用的不征税收入余额;未明确“今年支出情形-其中:用度化支出金额”与“历年累计支出(包括用度化支出和资天性支出)”填报金额是否一致,若“历年累计支出(仅思量用度化支出)”填报为“在今年(申报年度)用于支出计入今年损益的用度金额”的话,《专项用途财务性资金纳税调解明细表》(A105040)表中资金结余就会成为15,161,100.00元(为不征税收入处置惩罚的切合条件的财务性资金25,000,000.00元,减除历年累计支出(包括用度化支出和资源化支出)9,838,900.00元后尚未使用的不征税收入余额),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列示资金结余与该资金现实结余金额之间爆发了一个差额(增值税进项税额996,100.00元)。
若以后年度又支出了14,165,000.00元(不思量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影响),就会泛起该项资金已经使用完毕,但《专项用途财务性资金纳税调解明细表》(A105040)仍保存结余金额的情形;进而5年(60个月)以后就会泛起资金结余计入昔时应税收入的调解数据的情形。
希望税务机关可以明确《专项用途财务性资金纳税调解明细表》(A105040)中“今年结余情形-结余金额”填报口径,现实解决困扰企业的申报问题。
作者:众赢国际山西税务师事务所司理 宋寅
本文版权属于作者所有,更多与本文有关的信息,请联系众赢国际:
电话:010-57961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