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发〔2021〕4号
各市场加入人:
为优化行业信息披露规则系统,进一步提高行业信息披露的有用性和针对性,合理降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本钱,指导价值投资,上海证券生意所(以下简称本所)整合、汇总此前宣布的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一号至第二十八号)后,重新编号制订了《上海证券生意所上市公司自律羁系规则适用指引第5号——行业信息披露》(详见附件),现予宣布,并自宣布之日起施行。
本次整合对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一号至第二十八号)中的房地产(第二号)、煤炭(第三号)、电力(第四号)、零售(第五号)、汽车制造(第六号)、医药制造(第七号)、钢铁(第九号)、修建(第十号)、光伏(第十一号)、打扮(第十二号)、新闻出书(第十三号)、酒制造(第十四号)、化工(第十八号)、食物制造(第二十四号)、家具制造(第二十七号)、有色金属(第二十八号)行业信息披露指引(共16项)举行了修订;保存了《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一号——一样平常划定》的相关内容,删除了其余11项。
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一号至第二十八号)(上证发〔2015〕75号、上证发〔2015〕96号、上证发〔2016〕73号、上证发〔2018〕116号)和本所于2013年12月26日宣布的《上市公司一样平常信息披露事情备忘录第十二号-上市公司分行业谋划性信息披露》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
1.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一号——一样平常划定
2.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号——房地产(2020年修订)
3.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三号——煤炭(2020年修订)
4.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四号——电力(2020年修订)
5.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零售(2020年修订)
6.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六号——汽车制造(2020年修订)
7.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七号——医药制造(2020年修订)
8.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八号——钢铁(2020年修订)
9.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九号——修建(2020年修订)
10.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号——光伏(2020年修订)
11.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一号——打扮(2020年修订)
12.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二号——新闻出书(2020年修订)
13.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酒制造(2020年修订)
14.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化工(2020年修订)
15.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五号——食物制造(2020年修订)
16.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六号——家具制造(2020年修订)
17.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七号——有色金属(2020年修订)
上海证券生意所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一日